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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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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二级单位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22】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工作整体部署以及江南平台2018年1月17日召开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精神和江南平台本科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会议及专项组长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校各院(系、部),各职能部门,各相关单位网站(以下简称“二级单位网站”)建设,提升江南平台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为学校顺利完成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办公室将联合网络中心及党委宣传部对个二级单位网站进行整改规范,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整改时间:从即日起,各单位对本单位、本部门网站参照《江南平台二级单位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2、目标要求:

(1)网站主题鲜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舆论导向,紧密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服务教育教学,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网站标识符合《江南平台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并与本院(系、部)或部门名称一致,站内信息与各单位当前工作相统一。

  (2)管理到位。有专(兼)职人员从事网站管理、维护工作,有部门领导分管负责。网页设计思路合理、技术运用得当,运行安全、稳定,内部链接准确。操作、浏览方便简易;浏览时,首页打开迅速;各网页无错码或乱码等现象;网站内各链接均有效无误;无不良信息或不当链接。

  (3)网站各栏目设置科学合理,结构整齐、设计规范,内容充实。首页有Logo(徽标)或Banner(网页横幅)、导航栏及相关网站的链接;网站动画、图片清晰,布局、数量适当。

网站信息文法正确、语法通顺、无错别字;如有引用资料的,应注明资料的来源和出处;整个网页内容与形式风格统一。

栏目设置与各单位和部门工作联系紧密,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和访问者的信息需求。(职能部门与教辅单位基本栏目应包括:部门概况及职能、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规章制度、办事指南等。二级教学单位应包括学院历史及概况、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设置、师资队伍、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党建工作、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

除规定保密事项外,各单位网站应公开下列信息包括:本单位的概况及机构设置;本单位负责人及主要机构的职责介绍、联系方式;本单位需要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通知以及新闻等公开信息;本单位管理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管理程序等。

  (4)编审规范,突出时效。网站信息发布紧密围绕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师生的实际需求;发布及时,准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发布新信息。网站中所公开的信息随时更新。有动态新闻栏目,且栏目内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健全规范。

需特别指出的是,各单位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务必与学校自评报告信息相一致。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对照学校评估要求和自评报告相关信息进行检查,及时进行规范和信息更新。完成整改单位应以文字方式将整改完成情况反馈校党委宣传部。届时,党委宣传部将会同网络技术中心、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等单位共同对各单位网站整改进行检查核实。

 

                                党委宣传部 网络技术中心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