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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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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重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2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就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节日期间: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月饼和节日物品、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将纪律要求传达到全体教职员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负责人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以上率下,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约束,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中共江南平台纪委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