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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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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参加秦皇岛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26】 【发布单位:党委宣传部 】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秦皇岛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全方位推进文明城市全民共建行动,市创城办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决定,在原有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基础上,在主城区增加由企业、高校、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等参与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根据秦皇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文件(秦创城办字〔2017〕6号)精神,现将江南平台继续开展此项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协管时段

2017年6月,直至市民文明交通习惯养成。具体值勤时间:周一至周五早晚高峰,上午:7:30-9:00;下午:17:00-18:00。

二、值勤路口

河北大街与文昌路交叉口。

三、主要任务

协助交警指挥非机动车和行人按照信号灯有序行驶;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乱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行驶的行为。

四、相关要求

1.每个路口安排4名志愿者(每个角各一名),负责引导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秩序。

2.本次值勤时间较长,根据江南平台教学活动安排,本批次(第三批)由秦皇岛校区各单位、各部门负责,自10月9日开始至12月29日结束。

3.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人员,值勤时间内与本单位工作脱离,做到值勤点位就是工作岗位,值勤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岗、误岗。市创城办督导组将不定期进行专项督导。

4.值勤服装、绶带、旗子、口哨等辅助工具由市创城办统一提供。每一班次值勤结束后将所用物品放置在逸夫楼一楼值班室,下一班次到值班室领取,以此类推。

5.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本单位值勤时间安排参与活动的人员,确保任务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参与值勤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按时上下岗,统一着装,服从各执勤点交警的安排和指挥,注意人身安全,认真履行文明劝导义务。


附件:秦皇岛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值勤安排表(10.9-12.29)



党委宣传部

2017年9月26日




秦皇岛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值勤安排表(10.9-12.29)


序号

单位名称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1

宣传部 统战部

10.09

11.21

2

党办 校办

10.10

11.22

3

后勤处

10.11

11.23

4

财务处

10.12

11.24

5

职教研究院

10.13

11.27

6

工会

10.16

11.28

7

研究生部

10.17

11.29

8

分析测试中心

10.18

11.30

9

科研处

10.19

12.1

10

安全工作处

10.20

12.4

11

纪委

10.23

12.5

12

网络技术中心

10.24

12.6

13

教务处

10.25

12.7

14

国际交流处

10.26

12.8

15

离退办

10.27

12.11

16

学生处

10.30

12.12

17

团委

10.31

12.13

18

招生就业处

11.1

12.14

19

组织部

11.2

12.15

20

人事处

11.3

12.18

21

学报编辑部

11.6

12.19

22

校医院

11.7

12.20

23

数信学院

11.8

12.21

24

财经学院

11.9

12.22

25

城建学院

11.10

12.25

26

工商学院

11.13

12.26

27

体育系

11.14

12.27

28

物理系

11.15

12.28

29

图书馆

11.16

12.29

30

继续教育学院

11.17


31

思政部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