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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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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学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6-2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充实江南平台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宣讲团宣讲力量,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宣讲队伍,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实的理论服务和思想保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选聘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宣讲团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一定的研究,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高的政策水平。

2.热爱党的理论宣讲事业,具有强烈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演讲艺术水平,宣讲吸引力、感染力强。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宣讲学校发展规划、发展思路和办学历史,科学回答师生关心的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

4.在哲学社会科学(指国际上广义的哲学社会科学,既包括哲学学科,也涵盖相关文科学科,如政治与行政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新闻学、法律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中文、英文或其它外文、翻译、宗教学、逻辑学等学科的交叉学科)、应用型大学建设、职业技术教育等方面有一定思考和研究。

5.一般应是中共党员。

二、职责范围

1.调研。围绕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理论界的热点问题及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选题,开展调研。

2.备课。理论宣讲团成员围绕宣讲主题,认真查阅资料,自拟宣讲题目,撰写宣讲教案,增强宣讲实效。

3.宣讲。积极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宣讲国内、国际形势,宣讲学校发展规划、发展思路和发展历史。联系实际讲清基本观点,突出重点难点,做好释疑解惑。

4.建设。关心、支持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宣讲团的建设与发展,对宣讲团的管理工作、宣讲内容等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三、管理权限

1.党委宣传部代表校党委对理论宣讲团进行管理。宣传部为理论宣讲团成员建立档案,记录成员宣讲情况。

2.宣讲团成员每学期应承担一定的宣讲任务,特殊情况下不能承担宣讲任务者需向宣传部说明。连续两学年不承担宣讲任务者,下一聘期不再聘用。

3.宣传部向理论宣讲团成员提供学习资料,根据情况组织理论宣讲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外出调研考察。

4.对完成任务的宣讲团成员给予一定的物质报酬。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推荐。本次选聘采取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师生可以个人身份申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也要充分发动、广泛挖掘、积极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加入到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宣讲团。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方式申报的成员均需填写《中共江南平台委员会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宣讲团成员申报表》(见附件)后,由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2.材料报送。请于7月1日前将申报表的电子稿发至xcb1129@126.com,纸质稿交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逸夫楼1009房间),联系人:赵辉,联系电话:8076533。

3.审核聘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宣讲团成员候选人,经党委宣传部审定,报学校备案,确定为宣讲团成员,颁发聘书正式聘任。

附件: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宣讲团成员申报表

/tempup/2016/0627/20160627060458365.docx

党委宣传部

2016年6月27日